很多信息!中国已采取重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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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量大!中方,重磅出手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连续发布公告:决定对超硬材料相关物品实施出口管制;决定对部分稀有土地设备及相关材料相关物品实施出口管制;宣布决定对与土地有关的某些中型和重型稀有物品实施出口管制;决定对锂电池、人造图形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此前,商务部发布了对稀有土地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以及对实物稀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关于对锂电池及人造石墨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海特阳极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国家安全和全球世界理事会的利益和利益。与锂电池相关的物品 (1) 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或等于300 WH/kg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包括电池芯和电池组)(参考关税代码:85076000)。 (2)3B901.A。用于制造锂离子充电电池的设备: 1、卷绕机(关税代码:84798999); 2、层压机(关税代码:84798999); 3、注液机(关税代码:84798999); 4、热压机; 5、地层和容积系统; 6.柜体容量划分。 (3) 3E901.A。用于生产物品控制的技术由项目 3A001 领导。 2. 与正极材料相关的项目 (1) 3c901.a.1。压实密度≥2.5g/cm3、克容量≥156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参考税号:28429040)。 (2) 3C901.A.2。与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相关的项目:氢氧化镍钴锰(参考税号:28539030); b.镍钴氢氧化铝(参考税号:28539050)。 (3) 3C901.A.3。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4) 3B901.B。用于制造锂离子充电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 1、辊道窑; 2、高速搅拌; 3、砂磨机; 4.气流粉碎机。 3. 与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的项目 (1) 3c901.b.1。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2) 3C902.B.2。负极材料由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而成。 (3) 3B901.C.1。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颗粒工艺设备:a.立式造粒釜粮食颗粒大于或等于5立方米; b.粮量大于或等于5立方米的连续粮釜。 (4) 3B901.C.2。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a.箱式炉; b.艾奇逊炉; c.内部串炉; d.续Batoink 烤箱Furnace。 (5) 3B901.C.3。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涂覆设备:a.容积大于300升的熔涂设备; b.容积大于60立方米的喷雾干燥设备; c.筒体直径大于0.5m的化学蒸汽蒸汽(CVD)回转窑。 (6) 3E901.B。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工艺及技术: 1、造粒工艺; 2、连续石墨化技术; 3. 液相涂覆技术。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的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出口经营者对海关申报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的同一性。如果属于管制物项,应在海关申报表注释表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出军民两用管制代码;如果不是管制物项,但参数相似, 指标、性能等,应在惯用申报表栏注明“不属于管制项目”,并填写具体参数和指标。如对上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疑问的,海关将依法进行询问,询问期间不再放行出口货物。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人民两用物品清单管制》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7号公布,决定对部分与土地有关的中、重稀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民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责任,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人员实施管制: 1. 1C909 钬相关物品 (1) 1C909.A。金属钬、含钬金属及相关产品: 1.金属钬(关税代码:28053019)。 2. 含钬合金:钬铜 合金; b.镁钬合金; c.钬铁合金。 3. 含有Holmiu的靶材米:a。钬靶; b.钬铜合金靶材。 4、含钬永磁材料。 5、含钬的晶体材料。 6、含钬磁制冷材料。 7、含钬磁致伸缩材料。 (2) 1c909.B。氧化钬及其混合物。 (3) 1c909.C。含有钬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2. 1C910 铒相关项目 (1) 1c910.A。金属铒、含铒合金及相关产品: 1.金属铒(税则编号:28053019)。 2. 含铒的铒合金:铒铝合金; b. [预订的]。 3. 含铒靶材:目标铒; b. [预订的]。 4. 4. 含铒晶体材料。 5、含铒光纤材料。 6、含铒储氢材料。 7、含铒陶瓷材料。 (2) 1c910.B。氧化铒及其混合物。 (3) 1c910.C。含铒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三、1C911相关项目关联铥 (1) 1C911.A。金属铥、含铥合金及相关产品: 1.金属铥(关税代码:28053019)。 2. 含有线头的目标材料:铥靶; b. [预订的]。 3、含铍的结晶材料。 4、含铥发光材料。 (2) 1c911.b。丝状氧化物及其混合物。 (3) 1c911.C。含有钍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4. 1C912 与欧洲相关的铕物品 (1) 1C912.A。金属铕、含铕合金及相关产品: 1、金属铕(税则号:28053019)。 2. 含铕合金:镁铕合金; b. [预订的]。 3. 含铕靶材:欧洲目标; b. [预订的]。 4、含铕发光材料:磷; b. [预订的]。 5、含铕的结晶材料。 6、含铕的吸氢材料。 (2) 1c912.B。氧化铕及其混合物。 (3) 1c912.C。含铕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5. 1C913 与项目 (1) 1C913.A 有关的镱。金属镱、含镱合金及相关产品: 1.金属镱(关税代码:28053019)。 2. 含有镱含量的目标材料:靶材镱; b. [预订的]。 3、含镱晶体材料。 4. 4. 含镱光纤材料。 5.含有镱的热镀膜材料。 (2) 1C913.B。氧化镱及其混合物。 (3) 1C913.C。含有镱的化合物和混合物。注:1、1c909.A.2、1c910.A.2、1c912.A.2 项规定的合金包括锭、块、件、线、片、棒、板、管、粒、粉等。 1c912.a.3、1c913.a.2 项规定的合金包括片、管等。 4、本项规定的氧化物、化合物和混合物 1C909、1C910、1C911、1C912和1C913包括但不限于粉末和其他形式。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品,必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海关申报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品的身份识别。如果属于管制物项,应在习惯申报表注释表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出两用管制代码;若不属于管制项目,但参数、指标、性能等类似的,应在惯用申报表栏目中注明“不属于管制项目”,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如对NAB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疑问,海关将依法询问,询问期间不予放行出口货物。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管制清单》即时更新。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6号,决定对部分稀有土地实施出口协助。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人员实施管制:1. 2B902 稀土生产及加工设备 (1) 2B902.A.用于稀有土地制造和加工的离心采集设备。 (2) 2B902.B。离子稀有地矿石明智的连续除垢和降雨设备,日处理渗滤液量大于或等于5000立方米。 (3) 2B902.C。稀土焙烧窑 具有以下特点: 1.尺寸范围φ1.8×20m~φ4.6×80m; 2.公斤内衬材料,包括图形布cks、高铝砖、莫来石砖等耐浓硫酸、氢氟酸腐蚀、耐温的材料; 3、反应温度≤850℃。 (4) 2B902.D。室内混合容积0.5~14.2m3的罐体,用于稀有隔离和土壤清理。 (5) 2B902.E。离子吸附设备用于稀有分离和土壤净化。 (6) 2B902.F。稀有土沉淀结晶反应罐,反应罐容积10~50 m3。 (7) 2B902.g。 2B902.F 项管制物品所用零件: 1. 沉淀结晶混合机(参考关税代码:84798999); 2.螺旋桨搅拌(关税代码:84799090); 3、电机输出功率5.5~37kW。 (8)2B902.H。稀有土用电阻炉具有以下全部特点(税号:85141990): 1、反应温度320~650℃; 2.零件采用锰钢、镍碳等耐腐蚀材料铬合金钢。 (9) 2B902.i。用于稀有金属电解金属的下列设备之一: 1、电解整流设备; 2、喂料设备; 3、稀土金属虹吸排出系统; 4. 4. 煤气气体处理设备。 (10) 2B902.J。一种稀土电解槽,具有以下全部特征(参考税号:85433000): 1、槽型为耐火砖砌体; 2、阳极采用石墨材料; 3、阴极采用钨材料; 4、电流范围6000~30000A; 5、发生阳极的电流密度为5~7A/cm2; 6、当前设定的阴极密度为1~2A/cm2。 (11)2b902.k.真空感应还原炉具有以下全部特点: 1.中频工频频率为1~8 kHz; 2. 2、加热温度0~1700℃; 3、真空度≥1×10-3以上; 4、难度:10~300公斤。 (12) 2B902.L。真空碳管炉具有以下特点特点: 1、加热温度0~1700℃; 2、真空度≥1×10-3以上; 3、熔炼量10~300公斤。 (13)2b902.m.直拉稀有晶体生长土具有以下所有特征(关税参考代码:85142000): 1. 2. 最高耐热温度大于或等于2300℃; 3、具有晶体生长直径自动运算功能。 (14) 2B902.n。坩埚下降法稀土晶体生长炉具有以下所有特点(关税代码:85141990): 1. 2. 最高加热温度大于或等于1400℃; 3、具有多温区加热功能。 (15) 2B902.O。稀土永磁真空感应片状铸造炉: 1、盘式真空感应片状铸造炉(参考税号:85142000); 2.感应加热真空熔炼炉。 (16) 2B902.p。 2B902.O 项管制项目所用零件: 1. 水冷电缆; 2、铜辊; 3.铬易西伯; 4. 控制人的结论; 5、冷却系统。 (17) 2B902.Q。稀土永磁氢破碎炉: 1、环境持续变暖; 2、旋转式氢气破碎炉; 3、连续式氢破碎炉的防爆。 (18) 2B902.R。用于受项目 2B902.Q 控制的项目的零件: 1. 阀门; 2.氢公交车。 (19)2B902.S.很少有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永磁体用于研磨气流: 1. 晶粒尺寸小于或等于5μm; 2、总粉收率大于等于99%; 3、系统内氧含量≤80ppm。 (20)2B902.t.与磁感应强度大于或等于1.5T的磁场形成压力的稀有土永磁体。 (21) 2B902.u。适用于罕见永磁体的自动热压设备。 (22) 2B902.V。不受第 2B104 项控制的稀土永磁体的冷等静压(参考价目表)代码:84798310)。 (23) 2B902.W。冷却时间≤20分钟、温度500~1200℃、温度均匀性在±3℃~1000℃范围内的下列稀土永磁真空烧结炉: 1、单卧式烧结炉; 2、连续式真空烧结炉; 3.立式烧结炉。 (24) 2B902.x。稀有磁性材料加工所用设备: 1、多线切割机; 2、激光切割设备; 3、自动邦定机; 4、正确研磨; 5. 重复侧面研磨; 6、磨削端面; 7. 通过式研磨机。 (25) 2B902.Y。晶粒撒布设备: 1、磁控溅射镀膜设备物理去除水蒸气(税号参考:84798999); 2、稀有土永磁真空扩散烘箱; 3.用于丝网印刷稀有永磁体。 (26)2B902.z。大于或等于 φ19 × 21 m 的立窑尺寸范围很少用于回收第二个地球源。 2. 项目重新1C914相关稀土原料及辅助材料(1)1c914.a。稀土矿物(参考关税代码:25309020): 1. 氟碳铈矿; 2. 独居石; 3、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物。 (2) 1C914.B。稀土矿物浮选剂中含有异羟肟酸或磷酸盐捕收剂。 (3) 1C914.C。用于稀有土壤制造的提取剂: 1. P507:2-乙基己基膦酸单酯(CAS 14802-03-0)(关税代码参考:29319000); 2. P204:磷酸二(2-乙基己基)酯(CAS 298-07-7)(关税代码参考:29199000); 3. 环烷酸(CAS 1338-24-5)(关税代码参考:38249999); 4. N235:三十八烷基叔胺(CAS 68814-95-9)(参考关税号:38249999); 5. C272:双(2,4,4-三甲基戊基)膦酸(CAS 83411-71-6)。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的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出口经营者必须对海关申报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的身份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应在海关申报单注释表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管制代码;如果不是管制物项,但具有类似的 参数、指标、性能等,应在申报表惯用栏注明“不属于管制项目”,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如对上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疑问的,海关将依法进行询问,询问期间不再放行出口货物。本公告自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2025.“控制清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公布了对超硬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民国法》、《中华民国民法法》、《外国人买卖超硬物项》的有关规定, 为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不迁移等国际义务,经国家批准,决定人:1. 2C902.A.1020) 2. 2C902.B.平均晶粒尺寸大于50μm且小于或等于的人造金刚石单晶 500 μm(参考关税参考:71051020) 注:项目 2c902。B 不管制用于装饰和珠宝的培育钻石。 3. 2C902.C。合成金刚石线锯具有以下全部特征: 1、线径小于或等于45μm; 2、金刚石基晶粒含量平均尺寸小于等于8μm; 3. 拉力违规小于或等于 16 N。 4. 2C902.d。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的人造金刚石磨削轮胎(关税代码:68042110): 1.金刚石齿的硬度小于或等于30小时; 2、金刚石基晶粒含量平均尺寸小于等于5μm; 3、最大工作速度大于等于40m/s。 5. 2B005.B。直流电弧等离子射流化学气相沉积(DCPCVD)设备(参考关税代码:84798999)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l-使用物品。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海关申报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品的身份识别。如果属于管制物项,应在习惯申报表注释表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出两用管制代码;如果不属于管制项目,但具有相似的参数、指标、性能等,则应在差别表栏目报表中注明“不属管制项目”,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如对上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疑问的,海关将依法进行询问,询问期间不再放行出口货物。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管制清单》将即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