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位老人经营养殖场失败,负债累累。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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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西安市的董大爷走进临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104办公室,从口袋里掏出叠得整整齐齐的3015元现金,郑重地交给法官。至此,长达九年的还债过程终于结束了。还贷之初,董大爷已经71岁了;如今,他已经80岁了。董叔叔在付款单上签了字。 12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据介绍,这是一起始于2016年的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董大爷曾经经营过一家养猪场,后来也养过鸡、养过鱼,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而倒闭。”男子萨达拉因经营农场所需的几十万元是董叔叔从外面借的,未能偿还后被起诉。审判在案件很快结束,原告随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三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由于共识,法院没有将董叔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案执行标的金额约为15万元,董大爷除养老金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原计划是每月支付1200元,但原告不同意,经与法官协调,最终决定在每月25日前从董大爷每月3300元的养老金中扣除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后支付1700元。”临潼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说。由于董叔不熟悉银行账户操作,无法亲自将钱转入法院设计的账户,所以他亲自到局执法局,给了将现金交给法官,然后法官代表他将其存入银行。董叔每月付款情况:2016年10月立案,当年11月开始付款。董叔叔一共支付了93笔钱。期间,因春节等原因,偶尔出现中断。 “比如,如果疫情当月贷款还不了,老人会在下个月分两次还款。上个月24号,还清了最后一笔钱。”该负责人补充道。九年来,我几乎每个月都能看到董叔叔出现在临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点滴结束后,手背上的留置针清晰可见;当他不能来的时候,他就会叫人拿钱去法庭。这段时间,法院执行局调动了,但董叔还是坚持坐公交车回来,很多时候es 来还清债务。 “他总是每个月25号左右出现,有时甚至更早。”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董大爷,担保贷款30万元,还清贷款后全家失踪。被迫向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支付50万多元的斯亚先生并不认为2013年一份“正式”的签字担保会让他背上12年的债务。令他愤怒的是,他所担保的贷款合同是银行违规放贷的产物。面对借款人“失踪”、非法放贷的银行工作人员仍在值班的情况,他因在担保栏上签字,不仅有选择只能向银行支付51万余元还款,还留下了司法判决的记录。现在,他正在要求银行向该人提供非法贷款。这种“争论”始终没有结果。 12年前:仍然在没有加的情况下签约就资质而言,五户十人获得了非法贷款担保。 2013年,何先生是松阳县的一名农民,以种蘑菇为生,年收入2万至3万元。同年12月,同村某华找到他,希望帮助担保他在当地信用社的30万元贷款。 “说实话,到时候我还没有资格保证一切。”他说,此前他曾为另外两人担保过20万元的贷款。后来,当他为亲属申请担保时,信用社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他,他的个人担保额度已经超过,无法再投保。但他告诉何某华:“和信用社的关系已经处理好了,你只要在担保人栏上签字就可以了,这只是一个形式,你不需要承担责任。”顶不住某华的压力和村里的好感,先生最终签下了这份合同。合同担保。 “不仅是我家,就连我们村的我家,一共五户十口人给他某华做了担保。”他表示,如果严格审查,这十人不具备作为担保人的资格。 “有的人年收入很低,有的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别人担保。”即便如此,当地信用社最终还是向何某华借了30万元,并同意2015年还清。借款人跑了:银行转身起诉十保。判决后,这笔贷款“休眠”了八年。卡帕格的贷款在2015年到期,发生了意外。借款人某华及其家人“失踪”,当地信用社完全无法联系到他。原松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后改制为松阳农村商业银行),找不到借款人,他和妻子直接将何先生等五对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 2015年,松阳县人民法院首次判决其夫妇向银行支付本息30万元,10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接下来的八年里,银行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件事。”他说,银行也无法追踪他的行踪,也无法联系担保人协商付款事宜。法院虽然作出了判决,但并未申请执行。他本人在2016年转行,打工攒钱后,回到松阳开了一家门窗店。 8年后,谈判变成拘留,被迫赔偿51.73万元。平静的日子在2023年3月被打破。3月29日,何先生突然联系松阳农商行,以“商议付款事宜”为由,要求他和另外两名担保人到银行来。但三人一到现场,e银行直接联系法院执行局,将他们告上法庭。图为赔偿证明。 “我们见面的时候就说过要还本金三十万加利息四十万,一共七十万!”G.他记得他们都是普通人,买不起多少钱。在谈判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还要求法院立即逮捕他们。谈判并未中断,三名担保人被戴上手铐,被司法拘留。图为提前解除限制的决定。为了先解救斯亚,家人连夜凑了15万元,转入斯亚的银行账户。第二天一早,他就被释放了。但问题还没有结束。 2023年5月,经村书记协调,银行同意免除部分利息,但另外四对担保人却陷入了资金困难。一共只花了6万元已选。无奈之下,他只能到处借钱。 7月1日,他又向信用社转账36万元,并缴纳诉讼费和执行费7300元。毕竟,他为这笔非法借款一共支付了51.73万元。管理局认定该银行违反规定:对主要要求没有回应,记者拒绝采访并支付“不公平的钱”。何先生还没准备好接受。 2025年8月,他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投诉。同年10月,该局管理层下发《关于认定金融违规线索的意见》,明确指出“松阳农商行对借款人经营情况调查不充分,未能有效管理贷款资金,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存在问题”。监察局发布《关于认定但这个认定并没有解决他最关心的问题:向这些人非法放贷的银行工作人员会被追究责任吗?我预付的51.73万元能收回来吗?2023年能收回监禁记录吗?这些问题都没有人回答过。“我是做生意的,是窗口生意,店面需要资金周转。 “因为当年的犯罪记录,银行不会借钱。”何先生更担心22岁的儿子。“我不知道我的犯罪记录会不会影响他的未来。”这一切的根源在于银行当年非法放贷。”2025年11月,当地人民调解达成和解,何先生提出“取消犯罪记录”、“赔偿代人向银行支付的货款损失和利息”等要求。银行没有回应。2025年11月,当地组织安排人民调解。12月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中国商报大丰新闻联系了处理此事的松阳县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明身份并出示了记者身份证,并期待对方对何先生的担忧做出回应。但该负责人以“怀疑记者身份”为由,没有给出任何回应。律师:银行在担保变更合同中对借款人存在欺诈、胁迫或恶意干扰行为。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认为,担保资格审查是公司内部规定,并非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要求,并不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明知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仍自愿签订《合同先生》,是真实意思表示,保证合同符合生效条件。如果银行存在欺诈、胁迫或恶意干扰借款人等法律情形的,G.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无效。否则,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G.他有义务向银行偿还贷款。也可以说,银行的违约行为并不影响何先生获得担保的效力。赵良山指出,银行在执行上述贷款担保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规范担保审查流程:不仅要核实担保的担保数量、财产状况、信用状况,还要确认相关内部规定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合规纠纷。其次,要明确合同条款:明确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方式、责任范围、付款流程等主要内容,避免表述含糊,谨记p 良好的沟通记录和保证风险提示。优惠券等压担保;对外,不得恶意传播担保,不得隐瞒贷款人真实信用状况,确保授信流程合规、可追溯。赵良山提醒,此案为担保业敲响了警钟。担保时,担保人首先要拒绝盲目签字。担保前一定要核实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资信情况,不要情绪化地随意签字。签字就意味着你要承担还款责任。不存在“只签不付款”的情况。二是明确合同细节:签约前确认担保方式,尽量争取“一般担保”,避免“连带多重担保责任”;同时,核对担保金额、期限等关键条款,避免因条款不明确而带来风险。三、必须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发现发现银行有违规行为的,必须及时收集通讯记录、违规凭证等。遭遇欺诈、胁迫等行为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追偿权,必要时可通过诉讼主张减轻责任;承担担保人责任后,凭证可保留以向借款人追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由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